重睑术简述:重睑术,亦称双眼皮成形术,是整形美容外科最常见的手术之一。一般来说,双眼皮从视觉上增大了眼的轮廓,增添了眼的立体感,使眼睛显的较大,并使睫毛上翘,给人以生动,传神之感。而单眼皮眼皮较厚,睫毛下垂,显的眼睛较小,目光呆滞,缺乏生气;加之东方人单眼皮较多,约占50%以上,故求术者甚多。
焦作人民医院重睑术禁忌症
1、精神不正常或有心理障碍,对自身条件缺乏认定,一味追求不切合实际的重睑形态者;
2、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和高血压症,以及心、肺、肝、肾等重要器官的活动性和进行性疾病的病人,尚未控制的糖尿病和患传染性疾病者不适合做重睑术;
3、先天性弱视,内眼或外眼,眼周有急、慢性感染疾患尚未被控制和自愈者不适合做重睑术;
4、面瘫睑裂闭合不全者不适合做重睑术;
5、各种原因的眼球过突,过凹或眼睑退缩者不适合做重睑术;
6、家属坚决反对者不适合做重睑术;
7、上睑下垂者不适合做重睑术。
重睑术术前术后对比图:
焦作人民医院重睑术术后护理
1、应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。
2、不易过度低头,不能用力睁眼闭眼。
3、双眼皮手术后局部用抗生素眼药,口服或肌肉注射抗生素一周。二周内避免剧烈运动,一月内勿用力揉眼。
4、双眼皮手术后一个月内禁烟酒,勿食辛辣及刺激性食物。
5、保持切口干燥,防止眼部感染。
6、双眼皮手术后短期内会出现轻微肿胀,随着时间推移会逐步消退。也可在医生指导下冷敷(48小时内)和热敷(72小时后),以有效减轻肿胀程度。
焦作人民医院专家提醒: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,整形美容已成为了当代人追求时尚的必经之路。然而整形有风险,蜕变需谨慎,整形美容毕竟是一项高端手术,对医疗设备及医师的要求都相对比较苛刻,稍有不慎,就有毁容、毁型之危。
国家卫生部命名的“三级甲等”医院——焦作市人民医院(焦作市红十字中心医院)成立于1946年,是豫北地区成立最早的医院之一。其前身为“太行第四专区专员公署怀庆公立人民医院”。1961年11月被正式命名为“焦作市人民医院”。
整形烧伤、皮肤科成立于1980年,是我市唯一建制完整的烧伤专科、市级烧伤整形特色专科。经省卫生厅验收后,于2008年开展医疗美容业务。拥有烧伤专业主任医师、整形外科副主任医师、研究生等专业医护人员18名。科室配备大型辐射烧伤治疗机多台,皮肤储存库、扎皮机、微粒植皮设备,以及各种手术常规设备。30年来成功救治大批瓦斯爆炸伤患者,治愈率达98%,成功治愈大面积特重度烧伤近千例。各种化学烧伤、电击伤、热挤压伤、皮肤撕脱伤等治疗水平不断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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